作者:邵诗巍律师
2025年2月9日,《人民法院报》发布了一则案例:《境外虚拟货币投资 不受我国法律保护》,该案例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涉外商事审判典型案例之一。
然而,与这种法律警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币圈中那些屡见不鲜的暴富神话。前两天邵律师刚听一个朋友说他朋友在币安上有10万U,委托他人操作合约,一个月赚了折合3000万人民币。虽说这种事儿在币圈听起来并不稀奇,但还是忍不住感叹此人的运气真是令人羡慕,啧啧。
币圈的投资门槛较高,对于普通人来说,委托理财、代投几乎是参与投资的常见方式。常言道:“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那么,法院发布的这则指导案例,对炒币的朋友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
本文将以这则案例为切入点,进行详细解读,并探讨作为普通人,还能投资虚拟货币吗?如果投资亏了,打官司还能要的回投资款吗?同时,文章的最后还会给出虚拟货币投资的事前风险防范以及事中应对策略,以供大家参考。
【基本案情】
潘某(新加坡公民)听说虚拟货币投资高收益高回报,很是心动,但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投资机会。2019年10月,潘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田某(中国公民)。二人相见恨晚,相谈甚欢,田某经常向潘某介绍区块链虚拟货币项目,侃侃而谈、见多识广的田某也很快赢得潘某信任,遂决定共同投资虚拟货币,一起创造“财富神话”。
同年11月,潘某、田某与案外人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共同经营“MFA区块链”项目,其中田某负责技术开发运营,潘某负责前期开发费用及资金运作,案外人负责市场对接及社区运营,并明确了各自所占股份。潘某某向田某某转账1574万元用于购买MFA虚拟货币。
项目运行初期捷报频传,田某某经常向潘某某发送虚拟货币的涨幅,承诺待时机合适时会退还全部本金,并支付高额分红。
然而,随着时间推移,由于一直未见到资金回笼,潘某心里开始打鼓,催促田某归还款项。起初田某以市值紧张为由推诿,在潘某的多次催促下,田某陆续向其返款1060万元人民币。
2020年9月,MEXC(新加坡交易平台)下线MFA/USDT现货交易,案涉虚拟账户被锁定而无法交易,本金全部损失。分红分文未见,本金损失惨重。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田某向其返还剩余款项。
【法院观点】
本案经历了盐城中院及江苏省高院两级法院审理。
盐城中院认为:
二人合作目的是投资“MFA区块链”项目,法院认为双方明知是炒作虚拟货币,合同无效,损失自担,驳回了潘某返还投资款的请求。
江苏高院认为:
潘某是新加坡公民,本案有涉外因素,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涉及我国金融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直接适用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虚拟货币投资,因此投资境外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合作协议应认定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币圈人应该都知道江苏盐城这个地方,有名的币圈第一大案PlusToken传销案就是在这里判的。2019年,江苏盐城曾收缴31.42万枚比特币,现在值多少钱了?
哦,话题扯远了,我们再回来看看这个民事案子。
两审法院均没有支持新加坡公民潘某的诉请,一个官司打了4年,500万投资款还是没要回来。
放眼全国来看,虚拟货币委托投资类的案子其实很多,全国各地不同地区法院的裁判口径以及不同法官的审判风格,邵律师团队也接触过不少。关于虚拟货币委托投资类钱款是否应当予以返还,往大了说,无非就是合同是否有效、各方责任如何划分、钱款应当怎么判这几个问题。
但为什么这个案件被列为典型案例了呢,大概率是因为当事人之一潘某的涉外身份,毕竟从官方报道来看,本案并无疑难复杂之处。
币圈的朋友,但凡咨询过律师,或自行查阅过相关法律规定的朋友应该知道:根据国内相关政策,持有虚拟货币,在我国并不违法,但投资交易虚拟货币,风险自担。那么风险自担的后果是什么?邵律师结合这个案例,以问答的方式,给大家进行抽丝剥茧的分析:
问:国内能否进行虚拟货币投资交易?
答:如果是以机构为主体接收用户的钱款,会被认定为非法金融活动,经营行为存在极大的涉刑风险;如果是个人散户投资,那么风险自担,合同一般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问:在国内投资虚拟货币,风险自担,是不是投资亏损也没法维权了?
答:风险自担并不意味着拿不回钱,这个就涉及到责任划分的问题,如果法院认定投资人过错较大,那么要回投资款的数额就会相对较小甚至没有;但如果法院认为代投方也存在一定的过错责任,那么在判决代投方是否应予投资款返还自然会考虑代投方应予返还的金额比例。
至于最终法院在判决时如何认定各方责任,就要在庭审时结合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来阐述我方观点。在相关证据缺乏的情况下,作为投资者,能否有合理解释来证明投资人的主张就十分重要了,此时就需要深耕web3行业的专业律师结合区块链行业的交易惯例、行业习惯等向法官进行“科普”,毕竟,大部分情况下,我们不能指望审理你的案子的恰好就是个懂(chao)你(bi)的法官。
问:在国内投资虚拟货币,如果亏钱了,能不能起诉到法院要回投资款?
答:需要说明的是,当前国内总体对虚拟货币交易投资持负面的否定态度。这一点不仅从国内的94公告、924通知等相关政策当中,从司法实践层面,各类官媒的报道中也可见一番。
但从我们曼昆律师事务所办理的此类案例来说,投资人诉请返还款项,并非像本文当中这起江苏法院指导性案例当中一样,必然败诉,从实操上来看还是有一定空间的。
例如以下是我们商事团队的毛捷豪律师近期代理的两起案件,一例判决一例调解,均取得了理想结果。在当前国内整体对于加密货币监管态度并不友好的政策背景之下,这很不容易。
问:既然国内政策环境对加密货币投资不友好,“出海”是不是曲线救国的好办法?
答:出海是可以出,但更关键的是争议解决管辖地的事前约定。
盐城法院这个案件,由于投资人潘某是新加坡公民,本案有涉外因素,但双方为什么潘某打官司选择在国内法院呢?潘某的情况可能是这样的(关于此点没有公开报道信息,仅根据实务经验猜测),一是协议没约定清楚管辖法院,新加坡当地法院不受理这个案子,所以只能选择来到被告住所地的盐城法院,这样比较好立案,二是潘某想到了如果在新加坡起诉田某,将来不太好执行田某的财产。
例如新加坡、中国香港地区等地,确实相对于中国内地而言,对于区块链、加密货币会更加友好,如果诉讼能够在这些地方审理,潘某的投资款或许有转机要回来,至于域外判决的执行问题,可以参考下面这个视频。
域外裁决在实操层面上,程序上肯定会繁琐一些,但程序再繁琐,总比拿到一个败诉生效判决好吧。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诉讼/仲裁案件的管辖可不是当事人能够随意选择的,这需要双方协议的明确约定。所以,有经验的律师,会在双方决定合作之前就帮助当事人尽可能的预想到会发生的所有问题,以及根据双方合作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的约定将来争议解决的管辖地。
但可惜的是,一般情况下大部分人都是等到争议发生后才会想到找律师,此时就会稍显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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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这则案例,从法律人的视角来看,还有一些有意思的点,我们来看省高院对本案的观点:
江苏高院认为:潘某是新加坡公民,本案有涉外因素,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涉及我国金融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直接适用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虚拟货币投资,因此投资境外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合作协议应认定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这大概率是因为潘某或者其代理人在上诉时提出了,“本案因具有涉外因素,因此对该案不应适用我国相关法律依据进行判决”。所以江苏高院才会有上述意见。但高院的观点,邵律师认为还有很多问题仍然值得推敲。我们来看一下“法官解读”部分:
法官提到,根据《法律适用法解释一》,我国对于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属于应当直接适用的强制性规定。
——但是,紧接着下文又说道,“案涉合作协议涉及从事境外虚拟货币投资的行为”,这种含糊其词的表达,恰恰说明了,新加坡公民潘某的投资款是境外的钱,不涉及外汇管制,否则这么大一笔金额,如果涉及变相买卖外汇,又被列为指导案例,不可能只字不提。
因此,本案适用《法律适用法解释一》,显然依据不足。
法官提到,《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924通知)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本案违反了我国金融监管领域的强制性规定。
——可能是考虑到适用《法律适用法解释一》,依据不足,于是引用了924通知加强说理。但本案争议是20年9月发生的,关2021年9月发布的924通知啥事啊?况且,从效力位阶上来讲,924通知最多是个规范性文件,不至于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虽说根据924通知,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但这限制的是虚拟货币交易所等机构行为,个人炒币在我国虽然不鼓励但也未被禁止,潘某和田某二人的个人投资炒币行为,还不至于上升到在进行“”非法金融活动”这么高的层级。
以上就说这么多吧。对于币圈的朋友来说,如何从既往的他人案例当中,吸取经验教训,以防范自身法律风险,才是更重要的。所以在本文的最后,邵律师也给大家一些建议:
1、展开合作前
要有签署合同的意识,务必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在合同中约定境外管辖条款,为可能的争议解决提供明确指引。
如果能够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境外管辖,应优先选择司法环境成熟、判例丰富的地区,如香港、新加坡等,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2、争议发生时
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司法管辖机构,需要综合案件实际情况选择能够受理案件的机构,合理制定诉讼策略。
如果只能在境内诉讼,也并非完全没有胜诉机会。只是由于目前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同案不同判较为普遍。
3、选择专业律师
如果在项目启动前,能够先咨询加密货币领域的专业律师意见,做好相应的风险把控,如合作条款细节的拟定,司法管辖地的选择,适用法律的确定等,那么就能避免之后的很多弯路。对于争议已经发生的案件,Web3律师的行业经验对于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也是至关重要的,律师需要综合考虑案件背景,研究不同国家或地区对于涉币类案件的法律规范指引,了解当地的司法环境以及监管部门对于加密货币的态度,并研判该地区既往类案的处理方式,从而制定出最优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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